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保、保洁、炊事服务合同甲方:大丰斗龙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盐城市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为了保障甲方酒店正常营业秩序和车辆停放、交通疏导,斗龙生态园办公区的保洁及炊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保、保洁、炊事服务过程中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一、 安保、保洁、炊事人员及服务范围1
1、 服务人员:乙方提供 3 名保安、 2 名保洁为甲方提供服务
2、 服务范围:在甲方的领导下,负责保障甲方正常的营业秩序、店前的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安全防范及保洁和炊事等工作
3、 服务方式:乙方提供的 3 名安保人员应采纳双班工作形式,以保证酒店营业时间有安保人员执勤;乙方提供 2 名保洁人员的日常保洁、三餐炊事服务
二、 安保保洁及炊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2
1、安保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2000 元(不含税价),保洁、炊事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1700 元(不含税价);5 人合计每月人民币 9400 元(不含税价)
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在每月 25 日前与乙方结算当月全额安保、保洁及炊事服务费
3、 甲方须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餐
三、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 壹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起算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4
1、 甲方权利与义务4
1、甲方责成专人负责对安保、保洁及炊事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安保、保洁及炊事人员进行考核,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能胜任工作及犯有错误的安保、保洁及炊事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调整,但需要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3、甲方不得分配安保、保洁及炊事人员从事非本人本职工作及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