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工程地址:3
居室规格 :
4.工程内容:施工图
5.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开工,年 月日竣工,工程总天数 : 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大写 (¥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由甲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