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冰山式薪酬制度的“合理性”与弊端一家知名民营企业推举过一位年薪要求达 20 万的高层管理人才,当笔者将应聘者的简历与待遇要求提交给该企业老总后,老总立即表示同意接触,并承诺待遇上的要求完全可以协商
面谈后的第二天,老总即打电话来表示对应聘者各方面条件均表示满意
而当笔者与应聘者取得联系后,应聘者却表示,企业老总虽然承诺年薪 20 万元,但该公司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所有员工的月固定薪水不超过 4000 元,至于余下的 15 万元将以年终“红包”的形式予以解决,他认为这种不确定的支付形式难以接受
最后,由于双方在薪酬分配上的分歧难以解决只好不了了之
目前,这种薪酬制度(主要针对经营管理人员)在一些民营企业中存在,在某些地方甚至还比较流行
笔者将这种低薪水+大红包的薪酬支付方式称为“冰山式”的薪酬制度,浮出水面部分的薪酬称为“每月固定待遇”,这部分酬劳是看得见的,不仅仅是员工本人看得见,公司内的其他人员也知晓,但这部分薪酬的“体积”仅占整个“冰山体积”的一小部分
而没于水下的那部分薪酬称为“年终红包”,这部分在平常是看不见的,公司内的其他人员除老总之外(包括财务人员)都不知晓其具体的数额,而“水下体积”要远远大于“水上体积”
冰山式薪酬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 从冰山式薪酬制度的历史渊源来看,它与民营企业的进展紧密相连
很多民营企业在初创阶段,由于资金周转上的限制,在财力上还难以承受向员工支付较高的固定工资,只能等到年终或企业有一定盈余后再统一向员工支付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的进展,这种薪酬制度就成为一种自然的约定,至少对一些老员工而言,已经认可了这种制度的“合理性”
从心理“合理性”角度来探究,年终红包是否发放、具体发多少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老板手中,这无疑使企业的拥有者体验到一种资产控制权形成的地位优越感,这也使他感到不仅企业的资产而且包括企业的人力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