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预申报(一)办理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预申报数据
经退税机关预审后,外贸企业应通过“网上办税厅”接受反馈数据,根据疑点情况进行修改后,再行正式申报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电子数据
(三)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预审反馈
正式申报(一)办理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国税机关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主管退税国税机关综合服务窗口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1、退税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出口货物退税原始凭证按关联号整理并装订成册①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③ 出口发票
④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
⑤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
(6)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7)对应的申报电子数据
2、单证备案资料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 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国税机关核查
(1)出口货物明细单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4)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