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文管理与传阅制度 为使公司公文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依照《山东省实施(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济性质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
1、决定:对某些问题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
2、指示: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等
3、通知:传达领导指示,要求各部室需要获知的事项
4、通报: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情况及需各部室获知的事情
5、报告:向上级机关或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询问
6、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7、函:非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8、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处室共同遵守执行
二、公文的起草要求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各项法规
2、完整地体现领导的意图且重点突出、观点鲜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通畅,标点符号使用恰当
3、人名、地名、数字等要准确,合理使用文种,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避开“一文数事”或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公文起草质量,作为对部门负责人考评的标准
三、公文的校核
为确保公文质量,凡正式公文(对外报送的红头文件),在送总经理审批或签发之前,须经综合部人员校核
公文校核的重点:1、是否确需行文,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已发送的文件衔接;2、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内容涉及部门是否经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3、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法律规范,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程序;4、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种选择是否恰当,主送单位、发布范围等标注是否合理;5、文件修改后要重新打印清楚,如经经理审批的文稿,修改后需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复审,校核后的文稿应由总经理签发
四、公文的格式
1、公司公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