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公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避开浪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办公用品是指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具体包括:日常品(圆珠笔(芯)、碳素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稿纸等);控制品(文件夹、压杆夹、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笔筒、水彩笔、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量具、刀具、软盘、刻录机、复印纸等);特批品(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相机、传真机、U 盘、墨盒等);生活品(卷筒纸、垃圾袋、洗衣粉、洗手夜等)
第三条 本制度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完善之处,另作补充规定
第二章 办公费使用标准第四条 办公用品按如下使用标准:1、副总、总监级以上按需配置领用;2、部门经理每月 20 元之内;3、普通员工每月 10 元之内
第五条 上述标准不含上岗一次性配置,不含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相机、传真机、U 盘、墨盒等特批用品,特批品的配置与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六条 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部门采购和管理,并建立收发台账,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 行政部门每月 28 日前负责盘点库存,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
各部门在每月 28 日前向行政部门递交下月办公用品申购计划(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并作出采购计划
第八条 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并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九条 采购员应事先了解市场和办公用品价格,多方寻找供货商家,就质量和价格问题货比三家
第十条 采购员凭采购计划预算可向财务部门申请借款用于办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用品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