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厂职工生命、财产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日常检修作业与外委检修工作及有关单位的检修作业
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三条 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 1-3 天,在生产煤气设施上(包含煤气水封)、距离生产煤气设施 0
5m 以内等危险系数较高的动火作业当日有效,其余作业可根据危险程度将有效期放宽至 1-3 天,且一项作业办理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生产安全室负责动火作业审批管理
第四条 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的区域:燃气车间:燃气车间所属区域热力车间: 煤气区域、油系统区域 汽机车间:油系统区域、水塔填料区域化学车间:酸碱罐区域、油系统区域、存有化学药品的室内电气车间:油系统区域检修车间:油系统区域第五条 动火许可证审批程序要求各类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动火许可证审批手续,动火单位和业主单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需熟知动火内容及措施后并签字,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落实后进行确认签字,必须组织落实好防范措施后方能送保卫室、生产安全室审批,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第六条 动火安全管理要求(一)动火作业区域:(1)实行有效隔离措施,切断设备或管道内介质的出入口
(2)原料成品倒空并进行设备清洗
(3)对可燃气体区域性检测
(4)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及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准备及制定消防方案
(6)现场专人确认、监护
(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进入有限空间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有限空间内、高处作业的规定
(三)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四)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方不得有可燃物,同时需实行隔离防护措施,以防火花溅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