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单位是否支付双倍工资2024-06-30 15:03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由于疏忽等原因与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劳资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性质就很重要,劳动者是否有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权力?假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系列问题直接关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劳资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并加以明确。一、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性质应该认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原来合同的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 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没有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没有对劳动者继续工作提出异议的,就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不能视为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没有权力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这个规定由于是在 2001年由最高院发布的,是否违反 2024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 82条关于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责任的基本精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假如是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话,单位有权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假如是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时单位就不要使用劳动者,否者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了。 二、在此情形下,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该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的基本精神,该种情形下,假如是单位提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根据第 47 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假如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 用人单位被判支付双倍工资提供者:陶跃明 时间:2024-2-26 20:22:44 来源于:陶跃明原创 作者:陶跃明 一些单位故意与劳动者签订期限较短的书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