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法简答题重点一、劳动合同的特点1
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和对应性
劳动合同的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按期限划分)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条款1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期限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
劳动合同期满的;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4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种类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的自行解除
六、经营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法 39 条) 1 / 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试用期内证明不合格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4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