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2016)鲁15 刑初33 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男,1 9 5 6 年1 月1 7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住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1 3 8 号,系被害人杜志浩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喜灵,女,1 9 6 4 年6 月1 0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住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1 3 8 号,系被害人杜志浩之母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宜琳,女,2 0 1 0 年4 月4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学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 号楼3 单元9 0 1 室
系被害人杜志浩之长女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宜颖,女,2 0 1 0 年4 月4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学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 号楼3 单元9 0 1 室
系被害人杜志浩之次女
附带民事原告人杜宜雯,女,2 0 1 2 年4 月2 8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 号楼3 单元9 0 1 室
系被害人杜志浩之三女
附带民事原告人杜宜政,男,2 0 1 2 年4 月2 8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 号楼3 单元9 0 1 室
系被害人杜志浩之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杜宜琳、杜宜颖、杜宜雯、杜宜政的法定代理人李新新,女,1 9 8 9年3 月1 3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 号楼3 单元9 0 1 室
系被害人杜志浩之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杜宜琳、杜宜颖、杜宜雯、杜宜政之母
上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修东磊,山东智祥(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