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 2005 年04 月28 日 09:56 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更进一步规范、完善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不断提高小额信贷扶贫效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云南省小额信贷扶 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小额信贷扶贫是银行、财政、社会力量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有息的信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小组联保、滚动发展”的原则,并指导帮助支持贫困农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同时并将贯穿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全过程。 第三条 小额信贷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综合性扶贫措施,金融系统,扶贫、财政以及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应密切合作,各 司 其 职 ,推 动我省小额信贷健 康 、有序 、快 速 发展。 二、机 构 设 置 与 职 责 第四 条 省、地 州 市 、县 在 同级 扶贫开 发领 导小组内 设 立 小额信贷扶贫领 导小组及工作机 构 。省、地 州 市 、县 各 级 农行相应设 立 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 构 ,确 保机 构 协 调 上 的联系配合。 第五 条 省小额信贷办公 室 设 在 省扶贫办内 ,负 责 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组织 实施工作,其 主要 职 责 是: 1. 代 省扶贫开 发领 导小组制 定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总体 规划 、实施方案 以及拟 定小额信贷扶贫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2. 统筹 计 划 ,确 定规模 ,调 配 资金,监 测 审 计 ,组织 对小额信贷扶贫进行政策 调 研 ,总结交 流 经 验 ,加 强 人员 培 训 ; 3. 宏 观 指导和 监 督 检 查 各 地 和 有关部门贯彻 执 行中央 及省委 、省政府有关小额信贷的方针 、政策 ,小额信贷的业务 工作和 各 项规章 制 度 的执 行情 况 。 第六 条 地 、州 、市 小额信贷办公 室 主 要 职 责 是: 1. 代 地 州 市 扶贫开 发领 导小组编 制 全区 小额信贷工作规划 、年度 计 划 ,按 照 省小额信贷办公室有关规定拟定全区小额信贷扶贫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 .指导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 3 .培训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