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承包合同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化瑶族自治县支行 乙方: 为维护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和办公区的治安秩序,防止抢劫、盗窃、破坏、纵火、爆炸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银行员工和在营业网点及办公区办理银行业务的客户的人身、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保安服务,即甲方将所辖大化县营业网点(含营业室、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下同)、办公区(含办公区、办公和营业为一体的综合区,下同)的保安服务事项外包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区域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营业网点、办公区成为保安服务区域。具体名称和地点如下: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化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室。地点: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红河北路 1 3 7 号。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化金昌支行。地点: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红河北路。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化红河支行。地点: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南。 三、保安服务的任务 在保安服务区范围内和甲、乙双方商定的保安服务时间内,乙方的任务是: (一)制止不法分子在保安服务区域内对银行和客户实施投毒、放火、爆炸、抢劫、破坏公共设施和个人财产等犯罪活动,维护保安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兼顾营业网点门外 5 米区域内人员、车辆的警戒。 (三)巡查营业网点的自助服务区。除白天营业期间巡查外,每个自助服务区夜间巡查不低于八次(根据案情特点随时调整重点巡查时段的巡查频率,下同)。 (四)运钞车到营业网点接、送钞时提前清理运钞车停车位并协助押运人员做好现场警戒。 (五)在营业网点协助疏导人流,维护好营业网点的正常营业秩序;维护好办公区的办公秩序。 (六)对进入保安服务区范围的可疑人员要注意观察和查问,发现事故苗头要几时制止并报告所在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 (七)使用“请、你好、请注意如何如何、希望您能如何如何、等等”文明用语,提醒客户自觉排队或休息等候办理业务,正当制止在营业网点大堂客户区、门外社会治安“三包”区域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 (八)如保安服务区范围内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案件,全力以赴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侦破案件,提供可靠线索,协助破案,挽回经济损失和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