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指引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其他说明 24目录审核目的 3审核目标 3审核原则 3审核依据 3质量控制流程图 5复核规定 7工作流程 8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 11项目计划 13工程结算审核程序执行表(标准版)14工作底稿用表 24报告模板及附表模板 24归档规定 241
为指导工程结算审核业务活动,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业务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工程结算审核业务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
工程结算审核业务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除应符合本指引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审核目的应用造价人员的专业技能,为委托方委托的工程结算提供咨询2
审核目标完成的成果文件内容、格式、深度和精度等应符合委托合同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误差率控制在 2%以内3
审核原则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一项目、同一阶段工程结算审核,采用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一致
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3)《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4)竣工结算审核委托咨询合同;(5)工程概算批复文件;(6)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7)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招标图纸、招标控制价和询标澄清文件;其他说明 24(8)投标文件;(9)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补充施工合同协议书(10)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11)经批准的开工报告;(12)设计图纸、施工图、图纸交底答疑纪要和竣工图;(1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14)工程量确认单;(15)现场签证资料;(16)设计变更资料;(17)工程洽商资料;(18)工程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