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颖湖水面游船经营权承包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禹州森林植物园管理处承包方(简称乙方):连国欣 为活跃园区气氛,完善园区综合功能,甲方同意乙方承包植物园颍湖水面游船经营项目,为厘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期限植物园颍湖水面游船经营权承包项目
承包期限为 3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二、承包价款金额、缴交方式和履约保证金1、承包金额为 3 万/年,每年 4 月 30 日前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承包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
2、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1 万元,用于安全管理上的监督,甲方每督查一次安全员及卫生员不到岗扣除抵押金 200 元,假如保证金低于 50%,乙方必须向甲方补齐,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包期满清算1、承包期满后,乙方后期投入的设施仍属乙方所有,并在合同期满后十五天内自行拆除清走,即清空承包场地上所有乙方设备
逾期不清空的,乙方视为自动放弃留在场地上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利,甲方有权做任何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合同到期前,乙方若同意继续承包的,且乙方在本合同履约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若乙方未能取得经营权,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该经营权、场地及设施等
四、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植物园内颍湖水面,并确保乙方正常经营水面游船项目
2、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园规例规定对乙方证照、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需将该承包的场所及其设备、设施无条件完好交回甲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经营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乙方严重不服从植物园管理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经营,不听规劝,不改正的
(3)乙方无特别情况,未经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