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建设名优鱼苗繁育场合同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经协商 , 白山市八道 江富民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与三道沟国营林 场 ( 以下简称乙方 ), 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三道沟镇小横略 沟建立名优鱼苗繁育场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建设名优鱼苗繁育场 , 甲 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二千万元 ; 乙方以建设鱼苗繁育场 所占用的林地 4
667 公顷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 补助费等五项费用 , 计407,869
00元入股合作
第二条 在坚持山林管护、保持森林植被良好前提下 ,甲方可对小横路沟系流域 ( 两侧山脊至山脚 ) 实施以野生动植物保护为重点的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条 合作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繁育场破产止
第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 须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事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1) 向主管机构办理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等事宜
(2) 负责名优鱼苗繁育场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全部业务
(3)负责企业法人应承担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1) 参加甲方进行繁育场的经营管理
(2) 负责办理繁育场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2 〉负责办理繁育场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七条 繁育场招聘职工 , 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录用
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优先考虑乙方推举人员
第八条 繁育场对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管理由甲方按国家相关法规实施
企业会计结算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企业获得的利润在缴税后 ,甲方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乙方所获利润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