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07-11-26 | 合同条款——材料设备供应及其结算 标签: 材料供应 材料结算 检验试验费 在施工合同中,关于材料供应及其结算的条款如何约定
文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有关约定采纳宋体,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4 年版)的有关约定采纳楷体
对比可见,2 个范本之间有一定的文字和操作上的差别,后者比前者增加了检验的条款,还增加了造价工程师作用的发挥
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可参见"2024-11-21 | 造价构成分析 ——检验试验费"
(一)合同通用条款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约定供应的材料设备]27
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 2)
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
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 发包人应按一览表的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发包人应在所供应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清点,并按承包人的合理要求堆放
[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
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