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1.遵守法律签订合同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签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和条款;2.公平买卖签订合同条款时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平公正、有理有利。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或强加给对方的不合理条款。在经协商且对方能够接受的前提下,尽可能签订对本公司有利的条款;3.领导批准3.1 签订合同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或有领导参加合同的谈判签订;主动向领导汇报情况;自觉接受领导的询问、审核; 3.2 签订合同时严格履行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如遇特别情况经领导同意后事后须补办手续;3.3 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原始件交财务部门留存,其余由经办人保管留存;4.基本条款签订合同必须确定下列基本条款:4.1 设备或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重量、技术参数、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技术协议等项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其中技术协议或其他必要的协议、说明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同签署;4.2 根据工程特点明确交(到)货日期、交(到)货地点,运输方法、形式、运费承担及支付方法,验收方法、时间;4.3 确定设备资料的交付方法(1)随机;(2)邮寄;(3)重要资料另行确定交付方法;4.4 明确合同价格,4.4.1 按不同规格或种类,分别标明单价、总价;4.4.2 标明运输费用、调试费用、技术指导等其它费用;4.4.3 标明合同总价。4.5 付款形式和方式。付款形式视情况可分别实行:电汇、支票、汇票、承兑、现金;付款方式视情况可依次采纳下列方式或组合使用。原则上尽量少付缓付多留调试款和质保金;对采购量较稳或年采购数量较多的供应商应力争供方多垫资。其他视情况亦应力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5.1.六(提货)、三(调试)、一(质保) 或 七、二、一; [零预付款]4.5.2 九(提货)、一(质保); [零预付款]4.5.3 三(预付)、三(提货)、三(调试)、一(质保金)或 一.八.一(质保金);4.5.4 三(预付)、六(提货)、一(质保)或三、六.五、0.五(质保);4.5.5 三(预付).七(提货);4.5.6 十(提货结清);4.5.7 协议付款;4.5.8 “提货”付款应根据情况依次采纳先“到付”后“到发”方式;4.5.9 其它方式,视情况而定。 4.6 质保期限4.6.1 原则上整机质保期应确定在调试运行后一年或货到十八个月,先到为准;关键或主要零部件、元器件质保期按技术协议或按供方承诺或另行规定;4.6.2 根据不同设备相应制定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