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管理师背景分析一、关于职业资格考试与职业认证考试法律定位的讨论 在我国,很多人认可司法考试及职业资格考试,可是职业认证考试在个人想法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这其实是社会的一种病态,与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传承和人们的思维惯性有关,总认为,职业资格考试强于职业培训考试。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和观点。 首先,从法律定位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这一规定说明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三种制度并存的状况,从法律上来说他们的法律定位是同等的。 其次,从证书的发证机关来说,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而职业认证考试证书的颁发机构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二者同属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厅级机构,所颁发的证书效力是完全一样的。二、合同管理师制度确立是历史进展的必定 首先,从国家的进展方向来说,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政方略,而法治进展的专业化和系统化,是社会进展的必定结果。举例来说,法学分为刑法、民法、宪法、法理、经济法等等,而法律专业进展的再分类,比如经济法内包含公司法、合同法等,这是到目前为止法律专业的学术分类,针对社会实践来说,更加有用的合同管理师等就是合同法进展的必定结果,也是顺应社会进展的必定产物,因为社会需求,所以其诞生这一职业定位,是不可违抗的社会进展规律。 其次,从国家的重视程度来说,正因为上文提到,由于国家教育制度的不平衡和不完善,所以在某一方面上造成现有学历教育和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这也是许多企业反映大学生动手能力较弱的根本原因,而职业培训制度恰恰是弥补之一缺陷的关键环节,在此前提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大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进展的决定》中指出:“属于一般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 书 、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中 优 先 录 用 。 ” 又 在 国 发【2024】36 号文《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意见》中再次强调:““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进展需求。”“要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