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 铺 租 赁 暨 经 营 管 理 合 同 书 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沈阳香江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 香江家居国际博览中心 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障本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 香江家居国际博览中心 营造成一个干净优美 、舒适安全、文明礼貌的购物场所,同时为了不断提高各租户的经营效益、切实维护各方面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铺位暨经营管理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该商铺位于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 2 号“香江家居国际博览中心”(以下称“博览中心”) 区 层 号铺。商铺的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负责提供用于合作经营的商品,并单方面负担商品上铺销售前后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经营 品牌 系列商品。非经甲方和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擅自变更租赁用途/经营品种。第二条 租期2.1 租期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止。无论乙方是否在甲方开业或试营业之日按时进场,都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2.2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 60 天,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是否续租,否则,根据合同期满不续约进行处理。2.3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3.1 双方在订立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或其他相对于甲方和丙方的义务时,该保证金在乙方退场一年后,由甲方无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息退还乙方。3.2 双方在订立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或其他相对于甲方和丙方的义务时,该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或抵冲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或管理费用。3.3 出租铺位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计租面积计算,租金及管理费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每月合计人民币 。原有沈阳香江家具装饰材料大市场厂商重新进场经营,原租赁面积在 2006 年 8 月 31 日前享受现租金价格的 8 折优惠,优惠部分的月租金为 元,增加面积部分的月租金为 元,每月租金合计为 元。2006 年 9 月 1 日至本合同期届满之日每月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