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方案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方案为健全我院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升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全面提高我院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中层干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干部个人绩效与科室整体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达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和提高效率效能的目的,医院成立考核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成员:*********
考核小组职责:1、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对中层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
3、接受申诉和复议
4、逐步完善绩效考核标准体系
5、研究绩效考核方面其它未尽事宜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细则)
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按岗位说明书对团结协作、医疗安全、学科建设、科室业绩、表率作用、出勤情况、行业作风等项目进行考核,其中团结协作、医疗安全、学科建设为单项否决类,科室业绩考核得分须达到该项目分数(总分60分)的60%,即36分
(一)考核方式季度考核与任期(一年)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1、在中层干部述职基础上,考核办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负责做好相应的考核工作
2、在平时督查和考核中发现被考核科室或个人违反考核标准的现象后,应及时通知被考核科室负责人
3、严重违纪违规及涉及考核标准外的违章行为,由院长指定考核办等相关职能科室组成调查小组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后,提请考核小组决定
4、被考核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复议后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科室负责人
5、考核办每季度按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院长,每年度对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绩效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并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