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新围墙工程施工合同围墙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2、工程内容:建围墙约 1100 米长,基础深 0
6 米(实际为准)、宽 0
67 米,围墙高 2
3 米,其中:砖柱 2
3 米、铁艺栏杆 1
5 米、铁艺栏杆下部砖墙 0
8 米、每 6 米一立柱
双面墙及砖柱做沙浆抹面,外墙粘面砖、柱子粘三面面砖、内墙二遍白水泥
3、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4、承包形式:本工程范围包含围墙施工中的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材料、人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利税
二、质量标准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线条顺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本工程包工包料元/米(含开税票),具体以甲方验收工程量为准
总工程价款为 万元(暂定),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施工企业管理税除外)
2、甲、乙双方均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风险因素,承包单价今后不作调整
3、工程结束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本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并盖公章方可生效
五、付款方式 1、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80%;3、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后,支付至除工程保修金以外的结算价款
4、工程结算总价的 10%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