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航空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合同编号: DZC(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航空运输进出口货物代理协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在甲方的公司总部签订:上海大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地址: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 558 号邮编:202402 电话:68353699 传真:68359368E-mail: dzccargo@online.sh.cn德国米勒伙伴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称“乙方”)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1800 号 15 楼 I 座邮编:202435电话:64400203传真:64400588E-mail: shamp@mnp.com.cn签于:1) 乙方自愿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委托甲方从事国际航空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项。2)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接受乙方的委托。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地平等协商,就国际航空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共同地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代理事项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国际航线及地区航线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2.1 所述的委托与代理是一个广义的范围;不能理解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个案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甲方就事实上成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3.乙方对个案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的委托,必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单独签发委托书。第二条职责范围1.对于个案的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事务,乙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委托书(该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去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去价格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假如甲方收到的委托书缺少上述括号内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补记。对该甲方补记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承认。2.乙方交给甲方货物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代号、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号码。3.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应提供有关出口的报关文件。该文件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性质提供以下的相应单证,包括: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额、许可证、手册、合同、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以及国家有关批文等。4.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甲方有权拒收委托书。5.甲方对乙方交送货物的空运出口业务,应及时承办收货、出口订舱、制单、报关、报验、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委托书以及补记内容或相应书面补正材料正确地制作运单,根据乙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