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非运输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日把大家请来,主要是讨论探讨一下在全局非运输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问题,彻底整治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同时也给大家敲敲警钟。也许大家有所耳闻,近期我们非运输企业很不太平连续发生了几起影响或振动全局的事件,特别是长春集团发生了一起受骗事件,涉及金额 2000 多万元,引起了路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现在公安、局纪委和法律人员都介入了调查和处理工作,案件正在侦破当中,结果还很难以预料。下面我想谈三个观点:一、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毫不客气地说,我们非运输企业长期在铁路这个计划经济色彩很浓的环境中生存,依靠铁路两根线去进展,依靠政策性收费过日子严重缺乏向市场要效益、“找米下锅”的精神和经验,在适应市场规则面前,我们显得一筹莫展,甚至显得有些呆滞或变成傻子,我们不仅挣不来钱,还常常成为受骗的对象。因为还没有调查完,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初步看长春集团的受骗事件,就集中反映出我们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是一般的差,可以说一点都没有。据说这次煤炭经销-------------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中介人姚志宏,原来是铁路的一名集体职工,十几年长期活动在白城、大安北地区,是一个有名的“骗子”,难道我们就没有听说过吗?据了解长春集团白城分公司与姚志宏还有合作关系,难道你们对他就一点都不了解吗?即便以前合作很好,这次也应该提高警惕,层层设防,毕竟对方是一个个体户,信誉如何保证,一旦发生闪失,我们将如何向单位、向组织交代,亲兄弟还要明算账的呀。另外,就是责任心的问题。我们暂且抛开远大理想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先不讲,最起码做工作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对得起自己的饭碗,要对得起单位给自己的俸禄吧我们有很多单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自己不动钱就没有风险”,毕竟你是一方合同主体,只要你和别人签了合同,就会有权利和义务约束你,你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就长春集团受骗的案件来说,先不说姚志宏编造的“假联营合同”,就后来签订的真买卖合同,为什么没有人对这个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下跟踪,给苏州圣美公司哪怕是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合同何时履行、怎样履行,签了合同就束之高阁,无人问津,更何况长春集团还给苏州圣美公司打了 3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