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执行要求执行文件1、附件 1:晋煤行发[2024]239 号2、附件 2:晋煤行发[2024]410 号3 、附件 3 :长煤销发 [2024]97 号4、附件 4:长煤销地防便字(2024)62 号5、附件 5:长煤销发〔2024〕418 号6、附件 6:长煤销字(2024)269 号7、附件 7:长煤销发〔2024〕489 号附件 1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发[2024]239 号 关于下发 2024 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70 号)文件精神,结合省煤炭厅下发的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晋煤安发【2024】1 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件中提出的“摸清水”的要求,根据我省 2024 年煤炭工作会议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法律规范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和完善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防治水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遏制全省水害事故的发生,对我省生产矿井2024 年防治水工作安排如下:一、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防治水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要求配备 1-3 名地质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防治水机构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个生产矿井至少配备1-3 名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 3 名以上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各生产矿井要建立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由防治水机构统一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掘进工作面专职的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 3 人。各煤矿企业要配备包括 200 米钻进能力以上、不同钻距的探放水钻机(至少 3 台)和物探设备。二、基本摸清各生产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重组整合后保留的矿井要通过小窑调查、地面踏勘、物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和水量,做到采掘前水害位置基本清楚、水量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