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乐乐文化培 训学校 住所: 温江区风溪大道 120 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陈丽 联系电话: 13666103630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培训学校作息制度执行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酬劳第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形式:工资标准根据培训学校薪资体系执行
其他奖金、补贴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
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第八条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九条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