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为 了 做 好 外 籍 教 师 的 聘 请 及 管 理 工 作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外 籍 教 师 聘 请 及 管 理 工 作 的 方针:积极而有计划地聘 请 外 籍 教师 ,充分发挥他们的 作 用,虚心学习他们的 专长,争取最佳聘 用效益,增进中外 人民友谊,为 促进我院教 学科研水平服务。 一 、 学 院 的 管 理 学院为 了 做 好 外 籍 教 师 的 管 理 工 作 ,成立了 以院长为 组长的 外 事工 作 领导小组和专门的 职能机构外 事办公室,是学院执行国家外 交政策和教 育外 事政策、处理 全院外 事工 作 的 一个归口部门,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外 事管 理 的 双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外 国专家局《关于文教 部门聘 请 外 籍 工 作 人员的 规定》。 2、根据学院情况和实际需要,从严把握外 籍 教 师 的 质量和数量。严格掌握条件,提高聘 请 质量,要聘 请 具有真才实学、身体健康、对我友好 、愿与我合作 的 外 籍 教 师 来院工 作 。从事外 语教 学的 外 籍 教 师 ,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教 学经验,需要在本国语言和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 3、外 籍 教 师 应遵守中国政府的 法律法令及 有关规定。 4、外 籍 教 师 到学院任职前,须报请 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并办理一切必要手续。 5、学院与外 籍 教 师 签订的 聘 用合同,双方必须信守合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 6、外 籍 教 师 到职后,学院外 事工 作 领导小组应及 时向外 籍 教 师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外 籍 教 师 须遵守学院的 工 作 制度,按照合同要求,接受学院的 工 作 安排,不得兼任与学院工 作 无关的 劳务。有事须请 假经外 事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离开。 二 、 外 籍 教 师 的 权 利 和 义务 1、有权向学院索要外 国专家证书。 2、有权与学院协商聘 用合同内容,并按照规定办事。 3、在学院提供的 住处,享有免费住宿权和生活用品的 使用权。 4、有权享有法定节假日。 5、在正常工 作 范围内应对其教 学工 作 尽职尽责,接受学院的 常规 考 核 。 三、外籍教师的使用 1、 学 院 与 外 籍 教 师 共 同 协 商 ,精心安排教 学 计划和教 学 内容,制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