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 津 市 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合 同( JF – 2024 – 056 )( 房 产 出 售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天 津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填 写 说 明1、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出售存量房的经纪服务活动。2、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仔细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后,签字或盖章确认。3、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及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 同 编 号 :天 津 市 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 合 同 ( 房 产出 售 )委 托 人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 ( 个 人 ) 姓 名 : 国 籍 : 身 份 证 ( 护 照 ) 号 码 :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受 托 人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 法 定 代 表 人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 地 产 经 纪 机 构 备 案 证 号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执 业 房 地 产 经 纪 人 员 : 注 册 证号 : 执 业 房 地 产 经 纪 人 员 : 注 册 证号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 、 《 天 津 市 房 地 产交 易 管 理 条 例 》 、 《 房 地 产 经 纪 管 理 办 法 》 等 有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 公 平 、 诚 实 信 用 、 守 法 的 原 则 , 经 协 商 一致 , 就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提 供 房 产 出 售 的 经 纪 服 务 ,达 成 如 下 条 款 :第 一 条 出 售 房 产 基 本 情 况具 体 见 附 件 一 。第 二 条 提 前 告 知 事 项在 签 署 本 合 同 前 , 乙 方 应 根 据 《 房 地 产 经 纪管 理 办 法 》 等 相 关 规 定 , 书 面 告 知 甲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