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平板电脑使用保管协议为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确保班班通及校园网工程实施后发挥其最大效益,并有效推动学校电子化管理进程,学校为老师配备平板电脑。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平板电脑的管理,签订管理使用协议如下:一、 本次配发的平板电脑为学校固定资产,将上账上册,所有权为学校,老师只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二、 老师配备的平板电脑不得转让,出借。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正常教学时间内,要保证电脑在校使用。三、 老师在使用期间,若有损坏,保修期内联系售后维修自行维修,费用自理,若更换硬件,只能是同一品牌,同规格(或更高),并向学校汇报。若电脑运行中出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四、 本次招标的平板电脑价格为:2890 元,老师在使用期间若有丢失,一年之内,按招标价 100%赔偿。五、 退休或调离本校的老师,必须把原电脑(按配置,配件完整,软件正常使用)交回学校。六、 一年内学校不定时进行检查。电脑领取签名见下页。洛龙区第九小学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