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对校园涉生安全事故的思考 一、基层学校严峻的安全隐患形势以我校为例。我校校园面积仅 28.7 亩,在校学生 4800 多人,住校生 3100 多人,老师 320 多人,师生共计 5000 多人,学生密度达每百平米 25 名学生。我校的安全隐患导因就是人口密度大,疏散通道较窄较少,校园面积太狭小。因此,校园安全压力与形势的严峻程度可想而知。学校多次在公开场合,包括市上领导节日慰问时也向市上领导汇报过学校的最为突出的四大安全隐患:一是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二是学生打架斗殴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安全的隐患;四是食品安全的隐患。我校也针对性的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实行“周检周报”、放学时段值周班值守制度(包括楼梯口、食堂、开水房都有值周班学生岗执勤)。不可否认的是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进展稳定大局,事关教育系统乃至政府的形象与声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回顾我十多年的教书育人工作经历,有美好的回忆,也有痛心疾首的记忆,特别是分管安全之后,一起起学生意外损害事件或事故,面对失去孩子万般痛苦的家长,感同身受,感到无限的遗憾和悲伤,与此同时,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经历漫长持久的争吵、辩驳甚至纠纷又感到特别的头痛。二、学校安全的困惑1、依法治国的困惑。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打造“法治中国”,“依法治国”的提出很好,但要做好很难。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然有 2024 年颁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12 号令)和 2024 年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及地方一些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仅缺乏法律强制约束力,还在损害事故如何补偿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由于出现无法可依,所以造成社会上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部分领导存在“外部矛盾用武力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非法治思维。因此,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应对学校安全事故的“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非常必要和迫切。2、政策缺陷的困惑。虽然现在有校方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学生的学平险,但我国目前学生意外损害事件处置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仍不健全,如针对学生意外死亡保险理赔偏低、政策对一些部门职责界定不明确等。一旦出现事故,就要求学校当事人作无原则让步,殊不知这样是非不分,牺牲原则的做法,只会让一些人看到了“闹”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