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明确处室责任 , 促进分工合作 , 推进学校各处室规范、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 , 方便学校实时调整、 协调教学活动,使学校常规管理更加有序、明了、规范 , 体现学校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的作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作本日志。《教务处工作日志》包括“今日工作要点”“当日工作分工” “教师授课情况记录”“请假人员调课情况记录”“临时性工作或活动记录” “上报纪要”“其他”等情况记录,教务处负责人应详尽地记录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 如当天并非教务处负责人轮值,则由轮值人员向教务处负责人汇报,仍由教务处负责人负责填写。“今日工作要点”可当日的教务工作安排及活动等。“当日工作分工”记录当日教务处人员的分工情况。“教师授课异常情况记录”用于记录教师迟到、 早退、旷缺等各种异常情况。“请假人员调课情况记录”同于记录当日的课程调整。“上报纪要”填写本处室需要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汇报的内容,并及时上报。其他事宜请填写在“其他”一栏。该日志应由处室负责人填写,并于每个周末、 月末、学期末,组织人员对“日志”记录情况进行统计,作为日常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学校校长、 分管副校长将不定期抽查“日志”记录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相关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调研、督促、指导。加查县中学加查县中学教学责任与事故认定与追究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管理, 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教师的责任心和师德水平,杜绝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促使学校教学管理登上新台阶,经研究特制定我校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一、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在量化考核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见括号内分值)。 1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调晚自习或其它自习课(-2 );未经批准不上课 (-5) 、上课、会议、学习等迟到或提前5 分钟以上 (-3) ;未经教务处批准而不参加教研和继续教育活动(-3 ); 2 、无教案上课( -3 );不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执行,私自改变教学计划等( -2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教学任务;(-2 )课后不布置作业或只布置作业而不批改作业或实践课只布置任务不检查(-3 ); 3 、教室里抽烟, 接听手机和酒后上课、 上堂(-2 );上课不考勤 2 次(-1 );上课时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如睡觉、听音乐、玩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