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检查管理办法(ZJJS-AH-02-2024)1 目的1
1 为提高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水平,使安全检查、执法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检查
1 生产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负责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分包作业队进场管理、职工教育及特别工种持证上岗的组织培训及检查工作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的消防、保卫的安全检查工作
4 安全检查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档案由生产安全部保存
5 工会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监督工作
6 监督下级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劳动法规、规章的情况
7 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8 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消防措施等进行检查会审
9 检查各单位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劳保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0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设用电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1 实施对承包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工作
12 纠正“三违”,检查事故隐患、违章的治理,查处重大隐患、严重违章
13 坚持对施工现场的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季节性和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4 工作程序4
1 适用权限4
1 生产安全部作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暂扣特种作业操作证 1—12 个月,并将违章事实记入操作证上
2 检查部门有权在规定范围内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调阅有关资料
3 检查部门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参加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
4 检查部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