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搞好我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奖罚标准,集中考核兑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矿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增强员工安全自保意识,落实责任人,加强执行力,经队委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小组组 长:主管队长副组长:支部书记 成 员:生产副队长 机电副队长 技术副队长 二、安全生产奖罚考核标准(一)劳动纪律1.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者,每发现一次处罚 500元,并根据内部三违处理
2.井下岗位工出现睡岗、脱岗者,每次处罚 500 元,并根据内部三违处理
3.汇报工作不真实、弄虚作假者,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200 元
4.跟班队长.班组长不现场交接班的,每次处罚 200 元;交接班记录未填写,每次罚款 200 元
5.岗位工必须现场交接班,不现场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没有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者,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
6.交接班前,设备不完好.卫生差.隐患未处理.安全因素未处理交接班的等,给予每次罚款 100 元
7.破坏工作现场安全设施牌板者,并对责任人处罚 200 元
8.点名迟到者,每次处罚 50 元,早退的员工给予当天无工,并按内部三违考核
9.班组长休班向主管队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由班长批准,休班 2 天以上班长批后由主管队长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10.没有经过班长批准私自休班的员工,一律按旷工考核
11.凡违反矿安全类、形象类行为法律规范的员工,除矿上处罚外,队内再对责任人处罚 100 元
12.凡是不开班前会的每次罚 50 元,凡是不点名下井者罚款 100元
13.班前会手机响、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吸烟等一次罚款 50 元
14.班前会记录人员必须严格按记录项填写,内容要根据值班人员强调内容记录,严禁根据自己的思路填写,否则对记录人员罚款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