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建立本制度。二、公司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司乘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配置必要安全设施用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三、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营运收入提取。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三)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平常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五)奖优罚劣的原则。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一)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的落实,站场安全监督、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情况。(二)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六、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 12 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资料和自评结果于 12 月 31 日前书面报公司。(二)公司成立由相关代表参加的评审组负责分组考核初评工作;(三)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查; (四)公司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公布、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