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科学、法律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工程开展期间,凡参建本工程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监控单位和派驻现场的各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整个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按月实行零报告制度。第四条 项目办将定期对各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第五条 项目办的安全管理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根据法定权限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2、依法对本工程各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对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考核工作;3、建立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建立本工程各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5、会同驻项目纪检受理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罚;6、会同驻项目纪检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对本工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报告,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开展本工程安全生产经验沟通,促进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的提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项目办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可视情况与相关会议合并召开),听取各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分析、讨论解决安全工作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决定安全工作有关奖惩事项。会议由专人记录,并签发会议纪要。如有特别需要可临时召开相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