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理台账建立要求一、台账建立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委托监理合同等;二、主要监理职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给予监理单位的职责要求,其内容有:1、审查有关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并符合要求;3、采纳旁站、平行巡视等方式,检查和发现现场有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给予纠正要求整改,整改完成进行复查并做好签认手续,包括发出整改通知单或临时停工令等;4、假如施工单位未进行整改或停工,则必须上报其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站,并做好书面的资料存档。5、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三、台账资料内容包括:1、监理单位施工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2、有关施工方案审批表(含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撑和高大模板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消防方案等);3、各种施工机械、塔吊、排栅等验收手续,准用证等(保存复印件);4、月度和周安全检查记录;5、特别工种上岗证审查的记录(保存人员名册,证书复印件,人员变动调整补充记录);6、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审查记录;7、整改通知单及整改回复单;8、安全工作联系单;9、安全监理检查工作动态记录;10、停工/复工令;11、安全监理周报和监理快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或专项安全生产监理方案;13、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4、其他与安全监理有关的需存档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