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管理用电制度第 1 条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经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第 2 条 工程现场的变电站、临时电源盘(柜)等有关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经项目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 3 条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用电管理制度。 第 4 条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第 5 条 供用电电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装、操作施工用电设施,如因违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重大,应立即将当事人退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 6 条 电源盘(柜)设计应便于现场安全用电、抢修等,并应满足防雨、防腐、防撞击、防霜雪、防火灾等要求。 第 7 条 漏电保护器等相关用电设施的采购本着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及采购人员的处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 8 条 工程现场所有的移动式电动工具、手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加装相匹配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用电末端保护的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因故离开或遇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无人操作带电机器具或空转运行。 第 9 条 漏电保护器每天(班)使用前必须按试验按钮一次,确认动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 10 条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线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架空 2 米以上或实行防止重物压砸坏等防护措施。第 11 条 使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照明和动力分别装设闸刀或开关。第 12 条 使用任何电气设备都不得超铭牌运行。 第 13 条 接地或接零的保护必须使用多股铜芯线。接地(零)保护线必须保证可靠有效,任何电气设备都不得有裸露部分,不得在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情况下使用。 第 14 条 配电盘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基础应高出周围场平 200-300毫米,应便于操作和维修,电缆敷设应符合有关要求(埋深 0.2-0.7 米或架空 2 米以上)。第 15 条 依据 gb50194-93 的规定,工程现场应采纳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即施工现场应设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低压侧电源为 380/220v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其低压侧采纳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的接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系统或电源系统接地。第 16 条 施工用电时 n、pe 线不准混接,pe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