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为加大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的力度,保证参合农民的参加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特制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一、公示主体: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乡镇、村委会
二、公示时间:每月 10 日前公示上月相关内容
三、公示的程序:(一)公示主体召开有关会议,确定公示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二)公示内容要留有存根并建立档案
(三)公示期间,对群众的疑惑要做到解释工作,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记录,仔细解答
四、公示方式和内容: (一)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为:1、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有关法规、规定;2、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3、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优质服务水平;4、全县合作医疗受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住院起止时间、病种、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报销时间等内容
(二)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统一的合作医疗公示栏
公示内容为:1、中央、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2、辖区内各村农户的参合率;3、本单位参合农户中受益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病种、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报销时间等内容
(三)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本单位入口醒目处设置统一的合作医疗公示栏
公示内容为: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2、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及价格、基本用药目录;3、服务承诺、就诊程序、报销范围和流程;4、在本院住院的参合人员基本情况
含参合人姓名、就诊证号、家庭地址、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等内容
(四)村委会在村部设置合作医疗公示栏
公示内容为: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2、参合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本村合作医疗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病种、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