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宝山区增加值统计报表制度(2024 年年报和 2024 年定期统计报表)一、说 明为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本区地区经济的进展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时了解地区经济运行和进展,加强科学决策和管理,根据《上海市区、县增加值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报表制度。一、调查范围本制度包括各委、办、局、银行增加值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所属其他行业增加值。二、报表期别和报送要求1、各委、办、局、银行的《增加值统计表》(宝统综 01 表)为年报,填报范围包括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各委、办、局、银行的所有单位,不管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都应统计在内,但已转制并注册到本区所属经济进展区的单位不包括。各委、办、局、银行等单位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报送。2011 年 1 月 14 日前报送汇总表和基层表(纸质报表)到区统计局综合科。2、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的《增加值统计表》(宝统综 01 表)为月报,填报范围包括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镇所属文教科卫体等单位,村(居)委会本部 ,村(居)委会在本镇、街道地域范围以外实现的投资收益以及农业和物业月度分摊等专业条线定报未包括的内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统计站月后 11 日前通过区统计局 FTP 报送数据库,2024年 1 月和 2 月月报免报。区统计局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统计站根据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等专业条线的统计数据和本定报的数据综合汇总后测算各街镇和工业园区的月度增加值。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202400 密山路 16 号宝山区统计局综合科联系人:韩君懿、夏燕 联系电话:56692940(可传真)5669486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调查表式增 加 值 统 计 表 20 年 1— 月 表 号:宝统综 01 表制表单位:宝山区统计局批准文号:宝统制(2024)05 号有效期限:2012 年 1 月 31 日填报单位(盖章):计量单位:万元、人 单位数(个)销售(经营)总收入利润总额增加值比上年 同期±%劳动者 酬劳营业 利润税金福利费本年折旧其他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期末 劳动者 人数甲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合 计 1、农、林、牧、渔业 2、工业 3、建筑业 4、交通运输业 5、仓储业 6、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9、住宿业 10、餐饮业 11、金融保险业 12、房地产业 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