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政保洁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合作、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家政清洁服务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1、负责联系业主(客户)并与其签订家政服务相关协议(由乙方提供)和其他文件
2、负责安排乙方进场服务的相关内容和细节
3、负责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法律规范
4、负责服务项目的基本定价、开票、收款
5、负责积极配合乙方处理清洁服务中的投诉和纠纷
6、负责给乙方人员统一配发甲方标示服装(洁具、用品、交通工具除外)
7、负责对乙方清洁质量的回访工作,并将结果回馈给乙方
8、工作质量的回访为乙方完成工作将派工单交于甲方不得超过 5 分钟,回馈乙方负责人时间为回访完毕不超过 10 分钟
(二)乙方:1、提供专业的、相应的服务人员2、按甲方的要求及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3、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承担由乙方人为(责任)损坏客户物品、设施,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4、负责提供所有清洁及服务所需的各项材料,用品(费用自理,不得体现乙方任何标示)5、承担服务中因服务人员造成的一系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如盗窃、窃取等)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6、执行甲方合理的服务调派工作
7、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的各项投诉和纠纷
8、负责物品、材料的保管
9、入场甲方辖区人员统一穿甲方服装,在清洁保洁过程中不得向客户透露乙方公司名称,保守甲乙双方的协议秘密
10、提供服务人员的合法证明及有关资料11、配备专人与甲方进行家政服务的沟通、酬金等的工作;12、乙方应该给聘用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以及各类保险的缴纳,在进行保洁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13、甲方需提前 2 天通知乙方预约,否则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4、乙方禁止超出物业约定服务范围的乱收费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没收违约收费并进行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