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呈审稿)甲方(业主大会)组织名称: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物业管理企业)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654612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XXXXXX 职工集资楼( XXX 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XXXXX 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至: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仅限于对裸露在外的避雷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若对其进行功能性检测或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位于住户室内的上下水管道,住户有义务对其进行检查,假如出现异常,应主动告知乙方,没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户报修,乙方将不进入室内检查,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