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 卖 合 同买方:卖方:上海罗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 签约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产品描述1.名称: 经销商展厅工作胸牌2.单价:人民币 31 元/个 (含税价)3.包装规格: 12 个/盒4.起定数量 : 壹盒二、 合同产品1.合同数量 :(大写)盒,共计 (大写)个2.合同总额(含税价):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即人民币元;3.两者不符以中文数字为准;4.对产品报价,买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卖方开具:普通发票。2.买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的 5 日内,一次性给付卖方上述全部合同款额;卖方须在收到买方全部合同款额到帐后第二天算起的 7 日内,将合同产品运输到交货地点。若买方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全部合同款额,则卖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卖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额和生效的合同后,须在 7 日内向买方交付发票。且卖方提供的发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为会计、税收或其它目的而使用发票的相关规定。4.买方可以汇款形式向卖方付款,买方应在票据上注明卖方全称和金额,将货款汇入卖方指定的帐户。5.卖方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付款,若买方认为确有以现金支付的必要,应事先通知卖方,并在收到卖方提供的盖有财务印章的缴款通知单后方可支付现金。6.如上述付款方式或帐户发生改变,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告知买方,否则后果自负。7.买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四、交货时间:全部合同款额到账后第二天算起的 7 日内交付合同产品完毕。买方要求延期交货应提前通知卖方,并得到卖方确认。五、交货地点 :省 市 (必须详细 ) 买方指定收货人:(必填)邮编:收货人固定电话:(必填)收货人联系手机:(必填)收货人联系传真:(必填,回传:021-33060120)六、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运费和货物保险费由卖方负担。合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未曾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合同产品自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七、运输时间:包含在全部合同款额到账后的 7 日内。八、货物接收和验收:1.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合同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即时接收、验收。2.买方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合同产品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在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