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干股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为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和控制人,甲方自愿将公司部分股东权利以干股形式转让于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公司概况公司系经 XX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 万元;甲方持有公司 X%的股权。第二条干股定义本协议所指干股,又称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拥有者不是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仅享有参加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第三条转让干股及比例甲方将其持有的 10%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干股形式),即让渡 10%的利润分配权于乙方。第四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上述 10%干股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即享有上述 10%的干股权利。第五条协议履行期限本协议履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六条 年终分红6.1 分红前提:乙方按所持干股比例享受分红的前提是公司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公司年终亏损的,乙方不承担亏损,也不享有红利分配。本条所称可分配的净利润是指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6.2 分红数额:乙方每年分红金额为公司年终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干股分红比例(1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3 分红的结算:乙方按年享受分红,每年阳历年年末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核算公司年终可分配利润并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甲方于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后将属于乙方的红利支付给乙方。上述乙方获得的红利为扣除税费后的数额。第七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7.1 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 10%的干股转让给乙方,并将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力转让给乙方。7.2 乙方自付清转让价款后获得干股,即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利。但乙方不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不享有公司注册股东依《公司法》和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亦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7.3 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的干股(虚拟股)同时,不影响其享有在公司的其他利益(如乙方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依照劳动合同获得酬劳和奖金)。7.4 乙方享有的干股股权由乙方本人专属享有,该股权不得转让、出售、抵押、借贷给第三人,乙方独享干股分红带来的收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7.5 本协议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