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位使用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哈密市友谊商贸城三期 7 号 8 号楼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要求1、规格与面积: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位置:1 一楼大厅正门门头广告位: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位于:哈密市(友谊丰盛底商楼商贸城三期7 号、8 号)一楼、二楼、大厅及副楼二楼
并免费提供部分广告牌位给乙方使用,其相关的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用电、版面维护、更换、制作、安装及广告内容等均有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使用期限广告位免费使用期限与场地租赁同步
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后,广告位、小广告牌无偿归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保证其对使用的广告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因广告牌权属争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日期将使用广告位交付乙方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
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不得违反国家的政令法规,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管理维护,因乙方管理维护不善和广告牌制作,安装质量问题导致广告牌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负责
(3)广告发布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广告画的规格、内容、版面等,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广告位的,支付 50 万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因政府行为,场地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