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行政费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预算编制审批流程图:见下图所示。预算的编制及审批流程图第二条 每年 10 月 15 日前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将根据地区公司和各项目公司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根据现时在编人数编制下一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若现时在编人数比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多,则只能按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人数编制行政费用预算),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加批意见。每年 10 月 15 日之前集团总部的职能部门将根据集团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根据现时在编人数编制下一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若现时在编人数比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多,则只能按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人数编制行政费用预算),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加批意见。集团董事会、集团、地区公司领导层的业务费列入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由秘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行政人事部门汇总。第三条 地区公司行政费用预算编制小组于每年 11 月 5 日之前对本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初核并汇总出地区公司总预算。地区公司经营班子于每年 11 月 10 日之前对本地区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会审。第四条 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年 11 月 12 日之前将经会审后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申请上报集团总部。地区公司申请报告必须附上本地区公司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总开工量和销售任务三份基础资料。每年 11 月 12 日前,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汇总集团总部各部门的人员编制申请和编制总部行政费用预算。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在收到各地区上报的行政费用预算表后,汇同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各地区公司的行政费用预算进行初审,做到“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初审后提交集团领导。第五条 集团总部经营班子于每年 11 月 25 日之前完成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各地区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的会审后报集团董事会。集团董事会于每年 12 月 15 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各地区公司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进行最终审定。第六条 各地区公司于每年 12 月 20 日之前根据集团总部审定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对下一年度本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调整,并报送地区公司经营班子及集团领导审核。审核后于每年 12 月 30 日之前报集团总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