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合同》认证原则及其对我国高职专业教学原则的启示 作者:唐正玲 刘文华 郑琼鸽来源:《职业技术教育》第 04 期 摘 要 《悉尼合同》是国际上对三年制高等工程技术教育及人才进行认证的合同,订立国基于合同认证理念,开发了认证原则,美国 ETAC 认证原则从培养目的、学习成就等方面提出认证的具体内容,建立人才培养的最低原则;体现出重视共性与个性统一、持续改善、以学习者为中心、核心素养与专业能力融合、成果评定的专业建设范式。现在我国高职发展进入追求质量提高的阶段,优化专业建设,开发国家专业教学原则是顺应这一阶段转换的重要途径。现在,原则开发实践初成规模,但工作组织缺少系统性;开发成果丰富,但质量有待完善。对此,应从原则开发工作组织体系、专业建设范式、技术规范等方面借鉴 ETAC 原则的经验进行完善。 核心词 悉尼合同;认证原则;高等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原则 中图分类号 G719.611 文献标记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04-0075-05 现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重视质量提高、内涵发展的新阶段。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内涵发展的抓手普通被认为是专业建设,而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与核心环节是专业教学原则的开发。学习与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土壤的专业建设范式,构建更具科学性、实用性与先进性的专业教学原则,是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悉尼合同》是一种国际范畴内对三年制高等工程技术教育及人才进行认证的合同,与我国高职阶段教育最为贴近,分析其认证原则对完善高职专业教学原则含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悉尼合同》及认证原则的制订 21 世纪初,国际组织以工程职业能力的分类为根据,将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体系划分为分别针对专业工程师(engineer)、工程技术专家(engineering technologist)与工程技师(engineering technician)的《华盛顿合同》《悉尼合同》与《都柏林合同》。其中,《悉尼合同》普通是针对三年制高等工程技术教育及人才的认定,由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英国、爱尔兰、新西兰及中国香港 7 个国家或地区,代表本国(地区)民间工程专业团体发起并初次缔约于 6 月 25 日。随着工程技术型人才在技术发展中独特作用的日益凸显,以及《华盛顿合同》对工程技术教育与人才认定局限性的更加显现,其它国家或地区也开始申请加入《悉尼合同》,如美国、韩国、中国台湾分别于、、加入该合同。 各订立组员国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