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 xx 号——预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进实现预算内部控制目的,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目的及资源调配能力,通过综累计算和全方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出一种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有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公司预算普通涉及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公司在建立和实施预算内部控制中,最少应当强化对下列核心方面或者核心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用对应的控制方法:(一)权责分派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预算编制、执行、调节、分析、考核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预算编制办法、审批程序、预算执行状况检查、预算调节环节控制、预算执行成果的分析考核等应当有明确的规定。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同意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预算工作不相容岗位普通涉及:(一)预算编制(含预算调节)与预算审批;(二)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三)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组织领导与运行体制,明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同意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类似最高权力机构(下列统称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董事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决策机构(下列统称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公司能够设立预算委员会、预算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下列统称公司预算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预算管理工作。不含有设立专门机构条件的公司,能够指定财会部门等负责预算管理工作。 总会计师应当协助公司负责人加强对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与业务指导。公司内部有关业务部门的重要负责人应当参加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预算管理部门重要负责拟订预算目的和预算政策;制订预算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方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同意的年度预算;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