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异常解决规范(文档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于联系删除)1.目的规定当制程出现异常时的解决流程及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使异常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生产正常运行。2.合用范畴合用于制程出现异常时的解决。3.定义:无。4.职责4.1 各生产车间:当生产过程中制程出现异常时发出《不合格品报告单》告知 IPQC4.2 品质部 IPQC:对制程异常现象进行确认,并告知 QE 或 PE 来现场进行因素分析和解决4.3 品质部 QE:对制程异常进行因素分析并确认责任部门,并对责任部门制订的改善对策进行验证4.4 工程部 PE:对功效及构造性制程异常进行因素分析并确认责任部门4.5 责任部门:负责制订异常的临时对策和永久对策并实施。5.作业程序5.1 制程异常发出的时机: 5.1.1 当同一不良现象重复出现且不良率超出备损率时;5.2 制程异常的发出、确认及告知: 5.2.1 由车间生产线根据不良现象和事实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填写内容涉及:订单号、产品型号、生产数量、不良数量、不良率、提出部门、提出时间、订单交期、不良现象描述。经车间主管(经理)审核后给车间 IPQC 确认; 5.2.2 IPQC 在收到车间发出的《不合格品单》后,对异常现象、不良数量、不良率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成果填写在“IPQC 确认”栏。如果确认成果与车间填写的内容不相符时,可退回车间重新填写。 5.2.3 IPQC 确认后以电话形式告知下列人员到发生异常的现场进行因素分析: 5.2.3.1 如果是外观异常,电话告知制程 QE 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因素分析; 5.2.3.2 如果是功效和构造性异常,电话告知 QE 工程师和工程部 PE 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因素分析; 5.2.3.3 如果电话联系不到有关产品的 QE 工程师或 PE 工程师时应告知其直接上司做出对应安排。5.3 因素分析:5.3.1 制程 QE 工程师和 PE 工程师接到告知后,应在第一时间到异常发生的车间现场进行确认和因素分析。5.3.2 问题分析时应运用 5WHY、5M1E、8D、QC 七大手法、IE 手法等问题分析技术分析异常的根本因素(Root Cause),根据根本因素确认责任部门及提出临时对策。5.3.3 当所发生异常是开发设计缺点时,由工程部 PE 工程师告知开发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因素分析。5.3.4 工程部和品质部对问题的不良现象,不能够提出解决方案或工程部和品质部解决意见不一时,由品质部 QE 工程师负责召集 PE 工程师、品质主管、品质经理、制造部和有关部门进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