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名称危害概述接触方式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化学试剂危害、急、呼吸道。 IDLH:1500mg/m3有毒对环境有危害本品有轻微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作用,吸入后有可能引起紫绀。对眼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弱刺激作用。 本品的致癌作用尚无定论,但如长期接触含有已知致癌剂β - 萘胺的本品,有可能引起膀胱癌,对环境有危害,可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本品可使细胞氧化过程增强,磷酸化过程抑制。急性中毒:表为皮肤潮红、口渴、大汗、烦燥不安、全身无力、胸闷、心率和呼吸加快、体温升高:;抽搐、肌肉强直,以至昏迷。最后可因血压下降、肺及脑水肿而死亡。成人口服致死量约1g慢性中毒有肝、肾损害,白内障及周围神经炎。可使皮肤黄染,引起原 发 刺激性或 变应 性皮炎人长期口服中毒剂量的乙 醇 ,可见 到肝、心肌脂 肪 浸 润 ,慢性软 脑膜 炎和慢性胃 炎。对中枢 神经系 统 的作用,先 作用于 大脑皮质 ,表现 为兴 奋 ,最后由 于 延 髓 血管 运 动 中枢 和呼吸中枢受 到 抑制而死亡,呼吸中枢 麻 痹 是 致死的主 要 原 因。急性中毒:表现 分 兴奋 期、共 济 失 调 期、昏睡 期,严 重 者深 度 昏迷。血中乙 醇 浓 度 过高可致死。慢性影 响 :可引起头 痛 、头 晕 、易可燃、对眼睛有刺激性皮肤、消 化道刺激、眼睛严 重 刺激1,10-菲 绕 啉1-萘胺( 甲 萘胺)2-4二 硝 基 苯 酚95%乙 醇EDTA标 准 溶 液阿 拉 伯 胶MSDS-001MSDS-002MSDS-004MSDS-005MSDS-006MSDS-007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MSDS-010百里香酚酞//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可导致肠、胃疾病。 刺激眼睛、鼻、呼吸道。 IDLH:1500mg/m3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可因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可发生肺水肿,引起死亡。氨水溅入眼内,可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失明,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痒、发红食入,皮肤及眼睛接触,大量食入会很快从体内排出;粉尘会积聚在眼睛、鼻、喉和肺中,使人心烦意乱,工作出易现危险;食入8~10克量会引起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