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所户口要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一孩准生证(或二孩准生证) 3、孩子出生证明
带以上资料,到夫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的户政科,填写有关表格后,就可以了
到具体户口迁入地的户籍部门出具户口迁入证,手续、证明如下,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证明、结婚证、迁入地的房屋产权证、迁出地的户籍证明、计生证明、公安政审材料等;2
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证,上述些许材料;3
交回各自归属的户口变动副联
出生证明(出生的医院或医疗管理机构办理);2,准生证(一般有女方户籍管理单位依据结婚证负责办理);3,准予入户证明(有女方户籍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必须要有上环证明或者上环保证金);4,双方户口本身份证;5,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未成年人户口补录 199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凭原始未入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入户
1996 年1 月1 日以前出生且不满14 周岁,有原始未入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可在派出所直接办理出生入户
单一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不作为出生入户的依据
1996 年1 月1 日以前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书》或《出生证》的和1996 年1 月1 日以前出生有《出生医学证明书》或《出生证》,但已年满14周岁的,需凭以下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县市(分)局户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户口补录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申请人出生情况证明和与申请人关系证明(父母或监护人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要同时出具被申请人的相关出生情况证明); 3
医院出具出生记录证明,需接生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如系个体或家庭接生员接生,需提供接生人员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