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挂靠经营合同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挂靠经营项目乙 方 以 甲 方 名 义 与 公 司 签 订 《 合同》,该合同涉及项目 。第二条 挂靠经营方式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2、甲方就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3、乙方以甲方名义经营项目设立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甲方对该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4、乙方对经营项目拥有所有的决策权;5、乙方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6、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诉、行政处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条 挂靠经营管理费用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 元。但是,起始和结束月度不足一个月的,则当月的管理费按当月管理费金额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实际应纳管理费天数计算交纳。乙方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纳上一月度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后一月的管理费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挂靠经营项目结算后 10 日内由乙方支付甲方。第五条 专用账户的管理与使用甲乙双方在甲方选定的银行以甲方名义设立一个专用账户,对乙方挂靠经营项目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在开立上述专用账户的银行预留甲乙双方印鉴,但乙方对上述专用账户拥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在乙方需要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从该专用账户中提取或(和)划转任何金额的资金;如乙方拖延支付挂靠管理费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书面函告乙方后,从该账户划转资金,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本合同项下挂靠经营项目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